高雄市寬頻管道佈纜申請作業已資訊化,要進駐本市寬頻管道之佈纜單位(寬頻業者及府內單位)均須以「高雄市寬頻管道佈纜申請系統」(簡稱佈纜申請系統)進行佈纜申請、及竣工作業。系統操作前,佈纜單位須向市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申請帳號及密碼。佈纜申請系統之首頁為https://pipegis.kcg.gov.tw/KSBBeam/aboutM.aspx。
(一)管道查詢及佈纜設計 對於要進駐路段之管道資訊,佈纜單位可先至佈纜申請系統進行管道查詢,並下載管道平面圖(含斷面資訊)檔案,以瞭解市府已竣工的寬頻管道位置,以作纜線進駐之佈纜設計。 佈纜單位對於所要進駐的路段,可從下載的管道平面圖,列印出要進駐的路段,直接以手繪方式用紅筆畫出所要進駐的管道及其斷面位置,或是以CAD軟體匯入下載的管道平面圖,自行設計纜線佈纜位置圖(或稱占管圖),再作列印。該纜線佈設位置圖,是上網申請時線上選取使用管道位置的依據,及正式送件之附件。 (二)管道之位置分配 1.寬頻業者(如一般電信、固網、有線電視)租用管道內之管路的管中管時,為便於於用戶端之接管,寬頻業者以租用管道的建物側下方管路之管中管為優先,當下方管路之管中管(有4管)均被進駐後,再選取建物側上方管路(有4管),依此類推。 2.府內單位(如警察局、交通局、民政局)進駐管道內之管路的管中管時,以管道的道路側下方管路之管中管為優先,當下方管路之管中管(有4管)均被進駐後,再選取道路側上方管路(有4管),依此類推。 3.寬頻業者及府內單位對於已申請核准之管中管,若於實際施工佈纜時,發現該管中管有管障情形,現地可將纜線直接佈設於同一管路之管中管,並將管障之管中管進行故障通報。在竣工作業時,並需製作纜線竣工明細表,進行網路上傳,並接受勘驗。 (三)使用規定 1.使用單價: 以管道內之管中管為計價單元,每條管中管每公尺2 元,長度不滿一公尺以一公尺計。 2.使用費用:以進駐日期計算至該年年底(不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)。 3.寬頻業者申請核准後,即可施工。經竣工申請及審查後,才核定租金。 4.府內單位不收費,經核可後,即可施工。
二、佈纜申請作業
三、佈纜申請、審查流程
四、線上佈纜申請畫面
五、相關表單
(一)寬頻管道使用申請書
(二)管道使用明細表
(三)纜線佈設位置圖
(四)進駐許可函